·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

时间:2016/11/10 15:14:10 作者:管理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意见

各镇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完善食堂服务功能,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通教计〔2015〕20号),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和学校布局调整步伐的加快,在学校住宿和就餐的学生数也越来越多,学校食堂管理也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为此,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是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需要。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家庭、学校、社会在关注学生学习质量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更为重要的是,中小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正是他们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是正需要营养的重要时期,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学生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学生在校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是促进教育行风建设的需要。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确保学生伙食质量良好,卫生安全,价格合理。目前,关于学校食堂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有上升趋势,尤其是侵占学生伙食费的问题比较突出,损害了教育的形象,影响了教育行风建设的深入推进,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不相称。各学校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塑造良好教育形象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规范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3.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与安全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学生背后就是一个家庭,办好学校食堂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民生,责任重大。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努力办好学校食堂是体现教育为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单位要把加强食堂管理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食堂管理是一项社会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建章立制和严格落实来确保食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1.建立规范学校食堂运营和管理机制。学校食堂必须坚持由学校运营和管理,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对已经承包给个人的要限期整改,承包期满后必须收回学校自办。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委托经营的,学校必须向县教育局申报,经批准后实行监管制外包。

各学校要加强食堂的建设,其基本硬件设施设备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要确保在2015年前,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全部达到B级食堂标准。目前不达标的学校,要紧紧抓住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契机,在近期内制订好学校食堂建设规划,要积极协调,抓好落实,尽快启动食堂标准化建设。

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管理工作责任制,要把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并把食堂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饮食卫生工作安全责任制。学生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门的要求,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改正。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要无条件地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要限期整改。

要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建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确保学生用餐、用水的卫生与安全。学校要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教育他们不买街头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可疑食物。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学校和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环节监控,确保学校食堂规范运行

各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关爱健康,关爱生命。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堵塞漏洞,确保安全,节能降耗,降低成本。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控制综合毛利率和利润率,严格控制食堂成本,规范伙食价格。

1.加强采购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和降低进货成本。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原则,防止积压、霉变、过期和浪费。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对大宗物资采购,我县将逐步实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大宗物品最低采购价,以降低单位采购成本。学校自行进行招标采购的,要建立饮食工作招标采购小组,认真制订操作性强、客观、公平、公正的集体招标制度和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要严格规范。原辅料零星物资采购,一定要由有资质的单位供货,并实行以校为主比质比价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定期轮换。要适时调整主食与菜肴结构,确保所购物资质优价廉,经济实惠。要严把卫生质量关,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保质期已过的产品,严禁低价购进卫生质量无保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加强人员管理和操作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和降低加工成本。要把懂管理、善经营的干部安排到食堂管理岗位上,分期、分批地培训烹饪技术人员,有计划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技能。各种食物搭配要讲究营养、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做到细心制作,粗菜精作。饭菜加工全过程要坚持“精细化”原则,尽可能增加花色品种,基本满足不同口味和各种消费层次的需要。

3.加强水、电及燃料管理,降低能耗成本。学校要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气,尽可能使用节能环保炉灶和厨具。要加强食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开支。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用电、用水、用气的费用不得在食堂列支。

4.加强岗位管理,降低用工成本。学生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要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定薪、高效。要根据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结合学生就餐人数,确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工作人员数量,鼓励学校富余人员到学生食堂工作,尽量减少临时聘用人员。要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财务制度,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1.规范成本核算行为。学生食堂实行全额成本核算,其伙食成本主要包括主辅材料费、水电费、燃料费、人工费(不含在编人员)、小型用品的添置及其维修费。大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添置应在学校基本设施建设中预算安排,不得将购置费及折旧计入学生食堂经营成本。合理制定饮食成本核算和定价规则,调整成本支出结构,规范不同层次饮食的毛利率范围。学生食堂与教职工食堂应分开核算,不得用学生食堂的费用补助教职工伙食。要严格食堂财务开支范围,严禁将“教师生活补贴”、“课时津贴”、“实物性福利”等计入学生伙食成本。食堂经营取得的盈利必须全额返还,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学生食堂的盈利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和各种津贴、补贴。

2.规范收费管理。食堂所有收费都必须开票到缴款人。使用售饭菜系统的学校,充卡人和收款人必须分开,学生充卡必须先开票缴费,然后凭充卡联充值。学校食堂收费一律使用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如东县中小学伙食收据”、“如东县中小学伙食结算凭证”,严禁使用不合规票据,凡擅自使用非统一票据收费的,一经查实,视同“小金库”处理。要严格控制伙食价格,合理收费,在保证学生吃饱吃好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每学期初,各县直学校、各镇教办要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统一拟订学生伙食收费标准,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同时明确,从2015年开始,全县各中小学取消学生向食堂投面、油等的做法。对学生投米的做法,目前不实行一刀切,各镇可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投米的数量,今后将逐步取消学生自投的做法。

3.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学校食堂要根据就餐学生规模,设立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严格执行《如东县中小学食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按要求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管账理财,全面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再次强调所有单独建伙食帐的学校,2015年必须实行会计电算化。如条件不成熟或规模较小的学校,可在中心学校帐套中另行增设独立账套进行操作。

4.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学生食堂账目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账目进行民-主理财,要按月公示理财结果,使学校师生及时了解食堂的经营状况。各学校要成立学生、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购进的米、面、油、燃料、辅料进行审核,对饭菜价格、质量进行监督,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

五、强化组织督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1.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管理,建立教育局、镇教办、主办学校、学校后勤四级管理体制。局勤工办为学校食堂管理的主要管理职能科室。局其他相关科室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原有职能不变,协同勤工办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教育局将定期召开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总结、评比,推广先进食堂管理经验。

3.局勤工办、财务科、监察室、审计科以及各镇教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工作的常规性审计检查监督。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挤占、克扣、挪用、截留学生食堂收取的学生伙食费,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4.各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机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和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要固定专人负责。

5.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学校的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同时,每学期要在各校就餐学生中开展两次伙食满意度测评,对检查、抽查和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除进行书面通报外,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节能增效,特制定食堂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规定

一.时常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设备设施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工作。

二.择洗、切配肉菜食品、使用煤气灶炉及电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使用说明操作规程规范,严防工伤事故发生。

三.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洗电源开关插头、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四.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五.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

六.热水器、电饭煲等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

七.发现电器设备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安排维修。

八.电气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供电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九.天燃气灶炉必须专人使用,并严格遵守操作使用规程。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连接管道松动破损漏气,及时报修。

十.停电、停气、停水和下班时,关好一切不用电力电器设备、燃气阀及水源阀。

十一.加强洗滴剂、消毒杀虫药品使用管理,防止误用、误食。

十二.违反以上操作规定,造成资源设备浪费、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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